水保方案編制流程中存在一些現狀問題需要進行分析。建設單位在選擇方案編制單位時常遇到的問題,可能因為對行業及該單位的工作能力了解不足,難以判斷方案編制單位的專業水平和經驗。建設單位提供給方案編制單位的資料深度問題,可能存在不全面、不準確或缺乏必要的數據和信息,導致方案編制過程中出現偏差。水保方案編制單位的責任問題也需要關注,他們需要確保編制的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并對方案提供適當的技術支持和指導。

1、建設單位選擇方案編制單位時常見問題
水保方案質量與編制方案的設計單位或設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及工作經驗緊密相關。一個好的水保方案設計團隊會追求水土保持措施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協調統一,這樣的設計團隊會投入更多的專業人員,花費較多的時間,編制的水保方案服務水平也相對較高。但有些建設單位為了**限度節省資金,會單一考慮選擇投標報價較低的設計方案,設計方中常常這樣的設計團隊或設計人員一般專業素質平平或者投入的時間也較少,這是很難保證水保方案編制質量的。
2、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深度問題
生產建設單位為了盡快完成前期工作中的各專題目標,人為縮短前期準備工作時間,在編制完成項目開發利用方案,并獲得自然資源部門批復后,就以批復的開發利用方案文件作為基本資料依據開始編制水土保持方案。開發利用方案設計時對工業場地中的生產設施布置、辦公場所的布置,施工道路等只是大概的部署,在后一階段的開采設計方案時,才會對工業場地、生產設施布置、辦公生活區、棄土場(棄渣場)等做詳細的設計,與施工布置一致。方案編制單位利用開發利用方案設計資料的總平面布置圖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與項目后期開采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布置相差太大,為此直接導致水土保持方案設計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臨時措施等與項目建設中生產設施、工業場地及辦公生活場地是不相符的。因此按開發利用方案設計文件做的水土保持方案是達不到治理和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的。
3、水保方案編制單位的責任問題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單位在接到生產建設單位委托后,首先收集設計資料,認真分析主體工程設計資料的設計深度,判斷該資料是否滿足水土保持方案設計要求,并組織設計人員進行深入細致的現場踏勘,對現場中發現的問題結合設計資料再進行綜合分析。如果主體工程設計資料的設計深度、項目選址和平面布局等方面出現了不能滿足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規范要求的問題,則應明確告知生產建設單位,按此設計資料不能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編制任務,要提請生產建設單位確認需要補充完善的主體設計資料。現實中有少數方案編制單位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基礎資料與實際情況不吻合,沒有項目基本情況介紹,缺少立項文件支撐。水土流失單一防治措施設計合理卻未能形成系統的水土保持防治體系。報告中設計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與投資不一致,項目開挖的土石方綜合利用方案不夠合理缺乏可行性。對項目區的表土沒有進行認真調查,導致方案計算的表土剝離量與項目實際情況相差太大,不能有效地保護表土資源等等。
4、水保方案審查問題
水土保持專家在評審時不恪守職業道德,不能“客觀、公正,獨立、負責”的履行專家職責,未嚴格按照現行水土保持規范要求及審查要點對水土保持方案進行審查,個別水土保持專家對水土保持行業管理政策規定學習認識還不到位,對相關水土保持規范及現行文件規定內容不清楚,掌握不準確,等等。所有這些都會導致水保方案審查環節出現“隱性”的劣質方案過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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