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工程的建設離不開水保方案的制定,而棄渣場的選址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環。為了減少重大變更,必須做好選址工作。在選址過程中,需要綜合考慮周邊環境、土地利用情況、水質與地質條件等多方面因素,建立評價體系,并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進行評估和分析,以找到**選址。在編制水保方案的過程中,還需要充分借鑒先進的經驗和技術,不斷完善方案,確保其可行性和實用性,從而有效地保護鐵路施工中的水資源和生態環境。

1、補充棄渣場分析評價內容
水保方案棄渣場分析評價中除選址合理性外應補充渣量來源、施組安排、運距、交通條件、后期利用等分析,重點關注合并使用棄渣場和大型棄渣場(4級及以上棄渣場)。
2、出具棄渣明確選址會議紀要
可研批復后,方案編制人員應與主體設計共同確定棄渣場初步選址,并與地方規劃、國土、林業、水利等部門進行現場踏勘,經內業復核后,出具棄渣場選址會議紀要,明確各渣場選址意見。
3、征求土地權利人意見
棄渣場作為臨時用地,土地權利人意見是其能否落地的基礎,建議選址經地方各部門同意后及時征求土地權利人意見,并加蓋村委會公章,作為選址的支撐。
4、增加備選棄渣場內容
鐵路主體工程在初步設計后期及施工圖階段也存在一些變更或調整,棄渣場作為臨時工程變化也是必然會發生的,水保法賦予方案棄渣場的法定地位,建議方案編制時增加備選棄渣場內容,在新的形勢下優化調整編制內容,為后續變更或驗收提供條件。
減少重大變更
1、完善工程占地計列依據
方案編制時補充施工便道和施工生產生活區用地,納入防治責任范圍。
施工便道占地由便道長度及寬度共同確定,鐵路施工便道長度由貫**道、貫**道與既有道路的連接線、工點與取棄土(渣)場的連接線、工點與施工生產生活區的連接線共四部分組成,施工便道寬度則由路面寬度和放坡寬度構成,方案編制時建議分條描述便道功能、長度、路面寬、放坡寬等要素,為便道用地統計提供合理依據。
施工生產生活區面積中主體設計已明確鋪軌基礎、制存(梁)場及拌和站位置及面積,但未考慮駐地、鋼筋加工場、炸藥庫、表土臨時堆放場等小臨工程用地,建議方案編制時按經驗確定其初步位置,并按指標法確定用地數量。
2、 增加土石方平衡分析支撐性文件
鐵路工程土石方開挖和回填量均由設計提供,并進行了土石方挖填調配,方案編制人員根據挖填土石類別再次進行了優化調配,但缺乏調配可行性分析,建議水保方案編制調配時應與主體設計溝通,充分論證優化調配的可行性,并與地方建設和水利主管部門溝通,尋找棄渣綜合利用途徑,簽訂綜合利用協議,從源頭減少水土流失隱患,使方案更具操作性。
3、 細化施工便道布置
根據施工組織安排及臨時工點設置情況,在1∶10 000和1∶50 000地形圖勾繪出施工便道,并分析論證便道布設是否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并通過現場踏勘確定相應的施工便道長度。
4、 制定表土剝離利用實施方案
表土作為重要的資源需進行單獨剝離、保存和利用,水保方案編制時考慮對工程建設占用的耕地和林地采取剝離措施,存在剝離數量理論化、剝離部位含糊不清、堆放位置不具體、回覆利用不客觀等問題,建議水保方案編制時增加表土剝離利用實施方案,明確表土剝離地類,對其利用、堆放、防護提出更具體的要求,并結合地方出臺關于表土剝離的文件,加強與主體設計專業的溝通,將表土剝離事宜落到實處。
5、補充措施落實確認函
水保方案構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通常較為理論,與設計或施工**是“兩張皮”,建議方案編制時加強與主體設計溝通,制定的工程和植物措施需由設計人員或總體組出具在設計中落實的確認函,針對臨時措施需由建設單位出具落實的確認函,減緩因措施落實不到位帶來的水土流失隱患。
轉變設計理念
水保方案編制源于設計、高于設計,又需回歸設計。在水保法、水保變更管理和自主驗收文件出臺的新形勢下,設計人員應充分認識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從根本上改變設計思路,堅持經濟合理和全面防治的原則,夯實棄渣場選址、細化施工便道布設、落實表土剝離利用及其它水土保持投資,讓批**案在后續設計中予以落實,從源頭減緩項目建設可能帶來的水土流失。
改變建設管理理念
建設單位是水保方案及其批復落實的責任主體,開工前需制定相應的水土保持管理辦法,明確各單位水土流失防治責任及責任人,加強監督管理,積極引進水保監測和監理,認真落實各項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履行變更和備案手續,變更設計需堅持“先批準、后實施,先設計、后施工”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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